b)当技术事件由选手提出时﹕
1. 当选手正在攀登时﹐必须指出技术事件之性质﹐并在分组裁判的同意下继续或停止攀登。当选手由于技术事件而非正当位置时﹐分组裁判应立即做出决定﹐且该决定为最后之决定。
2. 当选手坠落并宣称技术事件造成该坠落﹐此时该选手应立即送至特别隔离区并等候该宣称之技术事件的调查结果。总定线员应立即检查该宣称之技术事件并向国际前攀员﹑分组裁判﹑及裁判长报告。裁判长(在将技术事件与选手之任何不当使用岩点列入考虑后)做出最后决定并不再接受该决定之申诉。
c)选手在技术事件确认后应在一分隔之隔离区给予恢复时间﹐并不得与ICCC和大会工作人员外之人员接触。选手必须立即决定希望何时开始下一次的攀登。该攀登必须在下一选手之后且在下五选手之前。选手在两次攀登之间应至少给予15分钟。
d)在完成合法攀登后﹐应以选手攀登该路线达到之最佳成绩做为记录。
九、各场之排名
难度﹑难度淘汰﹑速度及抱石比赛中各场之排名依该项比赛之相关规定决定。
十、路线攀登之停止
1. 选手路线攀登之停止依该项比赛之相关规定办理。
2. 选手只要在未触犯停止攀登之规定下﹐允许在攀登之任何时候下攀。
十一、技术会议
1. 在ICCC核准的比赛开始前﹐裁判长应召开技术会议﹐所有队经理/教练和该队之选手代表均受邀参加。技术会议应在公布的报到时间结束后尽速进行。裁判长在分组裁判﹑ICCC代表﹑及主办会员联盟代表之陪同下宣布隔离区开放和关闭时间﹐初赛的出场顺序﹐以及已公布程序之变更。各队代表有责任参加此会议﹐未参加技术会议不得视为之后申诉的正当理由。
2. 在隔离区关毕后﹐裁判长应尽速召开一简短的技术会议以提供关于该场比赛的信息。所有已报到该场比赛之选手和队职员均得参加。未参加技术会议以澄清问题者﹐不得做为事后申诉的正当理由。关于隔离区之相关规定在会议期间仍应继续有效。
十二、比赛中之纪律处置
比赛中依ICCC规定适用纪律处置与制裁。
十三、纪律处置与申诉程序
对于任何裁判之判决提出申诉应以符合ICCC关于纪律处置与申诉程序之规定为之。
十四、药物与违禁品﹕处置与纪律
UIAA/ICCC承诺并强烈支持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之药物规章。关于触犯药物或其它违禁品或行为之UIAA规定﹑纪律处置﹑制裁及申诉程序均列于IOC医药规章与UIAA规定。
难度比赛
一、概论
1. 本规则应配合ICCC国际攀登比赛通则释读。
2. 所有难度比赛路线应以选手先锋攀登﹐下方确保为之。
3. 当攀登符合难度比赛之规则与规定﹐且自正当位置将绳索确实地扣入最后快扣的钩环﹐应视为路线完攀。
二、选手数目与出场顺序
1、比赛在单一路线举行﹕除非另有规定(如世界杯比赛)
a. 初赛﹕出场顺序以随机选取方式决定。
b. 以后各场﹐加赛除外﹕出场顺序依前场名次之反序。
c. 加赛(当必须采行时)﹕出场顺序与前场决赛相同。
2、当该场比赛在两条或以上类似困难度的路线进行时﹕除非另有规定﹐选手应以下列方式分配于各路线﹕
a. 决赛与加赛外之各场﹕选手应随机分配于各路线。
b. 决赛﹕决赛与加赛必定在单一路线举行。当准决赛在两条或以上类似困难度之路线进行时﹐决赛之出场顺序应由前场之合并排名决定。当选手排名相同时﹐其出场顺序由随机选取方式决定。
c. 加赛﹕出场顺序与决赛同。